黨(dang) 的基層組織的設置形式,根據工作需要和黨(dang) 員人數確定。按照黨(dang) 章規定,凡是有正式黨(dang) 員3人以上的企業(ye) 、農(nong) 村、機關(guan) 、學校、科研院所、街道社區、社會(hui) 團體(ti) 、社會(hui) 中介組織、人民解放軍(jun) 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,都應當成立黨(dang) 的基層組織。當然,在一個(ge) 基層單位裏,黨(dang) 的基層組織如何設置,是設黨(dang) 的基層委員會(hui) 、總支部委員會(hui) ,還是設支部委員會(hui) ,我們(men) 黨(dang) 有具體(ti) 規定。一般情況下,黨(dang) 員人數超過100名的基層單位,經上級黨(dang) 組織批準,可成立黨(dang) 的基層委員會(hui) 。黨(dang) 員人數超過50名的基層單位,經上級黨(dang) 組織批準,可成立黨(dang) 的總支部委員會(hui) 。正式黨(dang) 員人數超過3名、不足50名的基層單位,經上級黨(dang) 組織批準,可成立黨(dang) 支部。其中,黨(dang) 員人數超過7名的,應設支部委員會(hui) ;黨(dang) 員人數不足7名的,隻設書(shu) 記1名,必要時可設副書(shu) 記1名。有的基層單位黨(dang) 員人數雖然不足100名或50名,但因特殊情況和工作需要,經上級黨(dang) 組織批準,也可以成立黨(dang) 的基層委員會(hui) 或總支部委員會(hui) 。為(wei) 完成某項臨(lin) 時性任務而成立的臨(lin) 時單位、臨(lin) 時機構、短期學習(xi) 班等,可以成立黨(dang) 的臨(lin) 時委員會(hui) 、總支部委員會(hui) 、支部委員會(hui) 。臨(lin) 時黨(dang) 組織的書(shu) 記、副書(shu) 記和委員會(hui) 委員由上級黨(dang) 組織指定。